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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进强村富民步伐(三)
【发布日期:2017-01-22】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市政协“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推进强村富民步伐”专题协商】报道之三
 
莆田:推进强村富民步伐
 
 
华亭园头村利农现代农业园
 
 
 
 
华亭云峰乡村休闲公园
 
 
大济乌石乡村休闲公园
 
产业带动,夯实农村经济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撑,也是强村富民的基础。要以农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一要培育“一村一品”产业。根据各村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产业传统的不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制订各具特色、短中长期结合的强村富民发展规划。建议针对我市平原、山区、沿海等不同类型村,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产业发展规划、一批致富能手、一个经济合作组织,形成1-2个主导特色项目。对城中村、城郊村,要充分利用城市辐射的有利条件,合理布局向城市化过渡的产业,积极扶持发展服务业,主动融入城镇化进程;对沿路、沿溪的村,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食品)加工业、商业、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对山区自然景观丰富的村,要围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做文章,发展农村生态休闲观光项目,突出特色,做精做细,打造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区、果蔬采摘基地、民俗文化体验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乡村旅游产业。通过精准施策,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新格局,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要积极创建特色小镇。以仙游仙作工艺小镇、城厢华林鞋艺小镇、秀屿上塘银饰小镇、湄洲妈祖文化小镇入围福建创建28个特色小镇为契机,细化特色小镇实施方案,高水平编制规划,突出产业特色,推进省、市、县(区)三级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要在规划的指导下,谋划重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增加社会投资,合理增加政府性投资,打造一批文创小镇、珠宝小镇、电商小镇、旅游小镇等特色小镇,促进城镇化建设。三要促进产业专业化。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经济组织,采取抵押、互换、信托、入股等灵活多变的土地流转方式,加快农村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种养能手流转;大力支持“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根据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因地制宜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农户”、“合作社+农户”、“经营大户+农户”等多种有效的联合方式,并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成立合作社等形式带动群众参与经营,开发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等,扩大农户参与率,推进本村特色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四要发展农村电商产业。大力推进阿里巴巴集团与仙游县合作开展农村电商试点工作,依托当地的特色产业,大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特色村、特色镇;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镇村快递物流设施,实现“乡乡设网点、村村通快递”,强化快递对农村电商支撑能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鼓励返乡大学生、农村青年回乡办电子商务;加快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种植、生长、采摘、加工、包装、物流等各个环节的全程记录,保障产品质量和网民消费权益;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积极推进传统产业信息化建设。
用活政策,增强农村发展后劲。面对农村农业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必须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基础作用的前提下,用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推动涉农建设所需的人员、资源、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激发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后劲。一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和试点任务。我市虽未列入全国试点城市,但也要积极做好土地改革前期工作。建议国土、住建部门积极开展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力争在全国2018年扩大试点或全面推开时,能及时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土地进入市场,并通过公平的市场交易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要积极推动农村土地产权有序流转。2016年9月29日,国土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对此,建议我市加快农村产权评估体系和交易平台建设,切实推动农村产权、资源资本化和市场化,形成农村房屋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市场,激活农村“沉睡”资产,让农民可以获得市场允许的土地收益,获得合理合法的财产性收入。三要加大金融支农惠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确保金融支持服务“三农”政策落实;加大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对涉农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降低农民贷款成本;创新支农贷款的抵押担保机制,采取农户及小企业多户联保、协会担保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抵押贷款等方式,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稳步扩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品种和补贴标准,激发农民投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加适合农村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的收入渠道。四要加大惠农补贴整合力度。目前国家和省、市支农惠农的补贴项目众多,但渠道分散、资金规模效应不明显。要积极探索从资金使用环节和分配管理环节进行整合的新思路、新举措,建立涉农资金协商使用机制,打破财政部门内部分工约束,进一步发挥涉农资金使用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由农业、财政部门牵头,梳理整合各类涉农建设资金,按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统筹安排项目,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提高涉农资金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