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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推进强村富民步伐(十)
【发布日期:2017-02-24】 【来源:莆田侨乡时报】 【阅读:次】
 ●部门回应
 
改善村居环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实施“幸福家园”试点村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为契机,紧紧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结对帮扶工作,着力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
统筹城乡发展,不断丰富建设内容,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在保全村落前提下,围绕“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项重点任务,以“整治旧房裸房、整治生活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生态保护管理水平”等“三整治三提升”为建设标准,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建设。积极挂钩帮扶老少边岛村。
从2012年开展试点至2015年底,创建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湄洲岛);打造了8条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累计完成300个以上村庄(含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试点村)人居环境整治,约占村庄总数的34.1%、建成25个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了城厢区华亭镇涧口小区等31个省级住宅小区,其中6个被评为优秀省级村镇住宅小区;累计创建了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仙游县石苍乡济川村、推进涵江区白塘镇洋尾村等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发展整治建设。共整治裸房约6010栋,村道硬化长度约19.96万米,新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64个,新建污水管网约59.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约71万平方米。加强了公路铁路高铁沿线整治,关键地段和路段都有一定成效,莆永高速有了变化,福厦高速、向莆铁路两侧成效明显,各个县区的城郊村和周边村变化都很大,涉及3个街道46个乡镇受益于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无论是福厦高速、向莆铁路等公路铁路高铁沿线,还是区位相对边远的乡镇,大多数老百姓都感受到了创建活动带来的深刻变化,都可以看到一个个创建的美丽乡村,总体上看,美丽乡村建设已形成连线扩面的态势,规模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随着各级各部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不断宣传报道,以及政策实施效应的不断显现,社会各界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涉及美丽乡村建设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断增多,不少地方如城厢区华亭镇、涵江区萩芦镇、秀屿区东庄镇等主动要求增加美丽乡村建设年度整治村庄个数。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村民已从政府“要我做”逐步转变为“我要做”,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社会共同的愿望,广大农村群众共同的期盼。
各县区(管委会)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培育出一大批不同类型可学习借鉴、复制推广的示范典型,涌现出了仙游县白洋村等一批拆旧建新示范点;仙游县溪尾村等产业发展型示范点;城厢区马院村、岭下村、蒜溪景观带等乡村旅游型示范点和示范带;涵江区上后村等一批传统特色型示范点;秀屿区白山村等一批改善提升型示范点;仙游县赖店镇留仙村等11个村庄已列入福建省第一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北岸山亭镇港里村已列入福建省第二批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单。
市住建局提出下一步推进对策建议:强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建房。在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尤其在卫生、文化、健身、养老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方面,应做到村村有重点、有特色,杜绝千篇一律,要结合已建设施,采取补缺的方法,科学合理地使用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创新投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资金投入以县区(管委会)为主,省、市级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县区(管委会)要加大投入、及时拨付,并按照“资金管理方式不变、渠道不变、体制不变”的原则,有效整合和利用其他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捆绑资金保重点”等措施外,应当重视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分清哪些是“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各自发挥主导作用的投资类型来确定投入方式,提高投资效益。特别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优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
完善建管养主体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方式,对已竣工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要明确产权主体,明确县、乡镇(街道)、村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事权,建立事权与责任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管护经费保障体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管护体制;要鼓励扶持农民群众参与管护,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真正走上“平时有人管、坏了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
健全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各县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强化村镇建设公共服务职责,加快各级村建站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套设立实施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村镇建设的日常管理实务,同时加强行业培训。二是探索构建美丽乡村建设、运营和后续管理长效机制。要从积极探索从队伍建设、职责落实、制度完善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农村环境长效保洁和大力培育乡村文明新风。三是强化专项督查。各县区(管委会)要针对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采取下发督查通报,开展领导督办、跟踪问效等有效措施,切实推进工作进度。
 
促进就业创业
 
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施农村精准扶贫和推进就业创业方面,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
关于精准扶贫方面
着力组织专项招聘,促进就业脱贫。经精准识别,市人社局对全市2016-2018年精准扶贫对象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全面摸底造册,共246人。2016年7月份,我市创新举措,在省内率先组织面向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考,全市共征集岗位100个。在考试录用上,采取“一次考试五次录用”,即组织统一考试,按分数从高到低录用,按市属事业单位、县(区)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县(区)属国有企业和市级“三支一扶”岗位次序考核录用。首批专项招考共有75人参加报名考试,经过笔试、体检,已确定招聘录用48人。
着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脱贫。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牵头与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了《莆田市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推进精准扶贫对象就业的通知》,明确了13类非营利性、辅助性的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全市共安排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排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精准扶贫对象就业。根据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人社局与财政部门从上级下达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划出1400多万元,分解下达给各县区,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补贴。
着力组织用工招聘,促进就业脱贫。我市人社系统通过市、县区职介中心和人才中心,组织举办面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系列专场招聘会。2016年5月份以来,共组织6场专场用工招聘会。全市共有300多家企业单位提供3000多个用工岗位。通过县区扶贫办共组织发动905人扶贫对象参加招聘会,与企业对接,共有130多人与企业达成就业用工意向。7月份市人社局征集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企业用工岗位3000多个,汇编企业用工招工需求信息小册子600本,通过县区扶贫办发放到有就业意愿的扶贫对象手中,方便扶贫对象用工招聘对接。
着力支持技能培训,推进就业脱贫。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牵头与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印发了《莆田市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市场需求和精准扶贫对象意愿,计划依托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先行举办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烹饪、电子商务等4个专题技能培训班,努力实现精准扶贫对象家庭中有培训需求劳动力“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人”。由县区财政提供食宿补助,实行免费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享受见证补贴政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初级、中级、高级相应技能等级可分别给予500元、700元、1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对象,初次通过社会化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50元。
关于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方面
用好专项资金促进就业创业。我市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实现充分就业、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就业制度改革,坚持培育和发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更高质量就业。2015年,全市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5902.24万元。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申请拨付程序,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3433.06万元。
做好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创业。近年来,我省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密集出台,力度较大,我市积极跟进: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
加大创业资金扶持促进就业创业。一是积极开展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小额贷款数额,2015年,全市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37人,发放贷款金额5168万元,2016年前三季度,已新增发放611人,发放贷款金额6024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启动支持申报工作,2015年我市汇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找银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分别被确定为省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别获得省级新增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100万元、3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三是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继中国安福电商城之后,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被评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同时获得省级资金20万元补助,市级也配套补助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