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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村级农民组织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6-04】 【来源:】 【阅读:次】
    仙游县政协副主席、仙游县水务局局长、民革市委委员杨兴坚反映,近几年来,福建省农村农民组织发展较快,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经济组织在农村、农业生产中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强农民收入为目标,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和销售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为发展壮大福建省村级农民合作组织,进一步发挥村级农民组织在农业产业化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管理中主体作用,建议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有利于广大人民了解和认识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使农民认识到职责和义务,知道为农民组织服务,是为农户自己服务,从而加入合作组织、支持合作组织。
    2、加大技术培训
    农民合作组织的领导人应当加强培训,在会员和村民中有公信力、号召力、影响力,这样才能提高合作组织领导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保证有序、合理地进行管理,提高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
    3、加强政府扶持
    对农民合作组织大力扶持,正确引导,要从法规上完善有关政策,承认合作组织的合法地位,推动农村体制的改革,同时要把合作组织或协会的建设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的重要内容,从人力、物力特别是财力上予以扶持。
    4、营造发展环境
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为合作组织或协会创收营造良好的创收环境。农民合作组织或协会应增收节支,提高运行效率,促进组织或协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