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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3-06-05】 【来源:】 【阅读:次】
    民盟莆田市秀屿区支部成员、乡镇干部林清富、陈素霞、林丽琴反映:近几年来,许多地方餐馆、酒店,甚至许多居民家庭餐桌上野生动物做成的菜肴五花八门;许多地方的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小摊点以及一些山区、沿海农村居民家庭贩卖野生动物的品种繁多。有国家保护的麻雀、眼镜蛇、穿山甲、野猪、青蛙以及多种珍稀动物等等。捕杀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的地方越来越多,势头越来越猛。调查发现,喜食野生动物的人群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弦富心理作祟。有些人为了摆阔,对野生动物趋之若鹜,对价格昴贵的“野味”情有独钟,这时“野味”已不仅仅是种食物,更被他们认为是地位、权力、财富和奢华的象征。
    2、猎奇心理使然。现在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了,一些人对平常的饮食感到乏味,有些老饕喜欢野味的柔嫩腴滑、软糯爽口、滋润舒适的独特口感,从而追求一些偏怪的野味。
    3、对“野味”的偏见和误解所致。有些人认为“野味”有营养价值,能强身壮体;有些人认为“野味”有药用价值,能医治各种病疼等等,导致许多野生动物被猎捕和滥杀。
    为此,我们建议: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各地森林派出所、工商、村居、社区基层组织要密切配合,形成重拳,深入餐馆、酒店、农贸市场和藏匿野生动物的居民家中严厉打击捕杀、走私、贩卖、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同时,研究建立保护野生动物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各地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使民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让广大民众自觉养成保护和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习惯,使他们树立不吃野味也是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
    三、做好巡逻检查工作。有关地区的村居、社区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保护野生动物、在群众中威信高的村干部或村民与公安人员组成巡查队伍,深入山区、地头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巡逻督查,发现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立即予以惩处,使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