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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发展物业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06-28】 【来源:】 【阅读:次】
民建莆田市委主委张宗贤反映: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物业管理不规范。目前,新建成一个楼盘就会成立一家物业公司,有的是房地产公司自行经营,有的是由外来的物业公司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造成物业服务公司人员流动性大、服务质量差、甚至出现物业“跑路”等问题。不利于物业管理资源的整合。二是物业费收取难。长期以来,城市居民多住的是公房、开放式小区和农村自建房,从来都是无偿享受各项服务,对收取物业费难以接受,业主缴费意识不强;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因履行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对物业的不满意;有的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不透明、不合理,乱收费、高收费,因而拒交拖欠或拒交现象较多。三是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衔接不及时,缺少协同机制,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不明确导致物业管理的混乱。因此建议:
1、扶持发展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承担着社区管理的职能,政府应从政策上加以指导和扶持。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到物业管理工作中来,鼓励物业公司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做响物业公司的品牌。
2、强化政府监管机制。要全面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要把物业公司纳入政府管理的视线,方方面面各司其职。住建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要担负监督管理规范运作的重责。工商部门要严格把好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审核关。公安部门要积极做好住宅小区安全管理,并指导物业管理企业维护小区的生活秩序。社区委员会要承担起对区域内物业公司的牵头、协调、指导职责。要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建立物业从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加强对物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班,在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再就业。
3、规范物业费使用制度。政府相关部门、业委会以及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方式,宣传物业费的构成、用途及法律依据,加强宣传力度,营造社会舆论。建立物业费使用的相关制度,各业委会建立资金使用制度,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大额开支经过集体讨论确定,并设立业主监督小组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4、社区服务向物业管理拓展。由于城市拆迁新建设了大量的安置区,但拆迁户物业费收取难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一直困扰着各级政府。建议可以探讨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办物业管理公司或成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做法,让这些带有“政府”、“国”字头的公司去管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的物业问题,不仅可以有效解决物业费收取难等问题,更可以极大地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同时也可以解决社区资金困难等问题,可谓一招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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