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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3-06-28】 【来源:】 【阅读:次】
        农工党福建省委委员、莆田市委专职副主委,莆田市政协常委陈旅棱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初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最高可判死刑。但在此后的一个半月中,“毒大米”、“假羊肉”、“病死猪肉”等全国各地又有一系列毒害食品接连被曝光。可见食品安全工作之任重道远。为此,建议:
        一、按律究办,以儆效尤。现在社会上普遍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是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太低,处罚过轻导致不法分子胆敢以身试法,或一犯再犯。食品安全必须“治乱用重典”,要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动真格、出狠招,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要以“两高解释”来审结几起大案要案,真正以严厉的法律判例来警示违法者。
       二、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查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监督检查中走过场、不按规定履职的公职人员,要从严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开除公职;涉嫌徇私舞弊、渎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食品安全,人人有责。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培养群众对问题食品的识别能力及法律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让食品安全永远处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问题食品永无藏身之处。
       四、搭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让老百姓餐桌的食品信息透明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公开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等,让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情况心中有数。同时,媒体曝光也能起到重罚的效果。比如“三聚氰胺”曝光后,三鹿奶粉马上就“完蛋”了。
       五、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提高追溯体系的便捷性和有效性。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是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要采用云计算与物联网结合等先进技术,对重点监管的食品,在养殖(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实现电子溯源,使食品安全责任可以追溯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经营者身上。
       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化和集约化。当前,小农经济、分散种植和养殖是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的重要因素。另外,加工生产环节中大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作坊式的生产也给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要大力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水平并促进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从源头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还要建立食品产业规划,通过整个产业的优化升级,提高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