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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期待以治理“诈弹“的力度治“诈谣”
【发布日期:2013-06-04】 【来源:】 【阅读:次】
近来,治理航班“诈弹“的力度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政府关心民众生命财产安全,铁手、铁腕打击诈骗犯罪的举措大大提振了公众共建和谐社会的信心,获得积极的社会反响。
几乎同时,一个日渐为社会所洞察的“诈谣”现象引起了相当强烈的关注,即对待社会举报,不是郑重查究,而是一味否定、反击反弹。主要表现如:广东、湖南、辽宁的一些地方披露的“火箭提拔“、“破格提拔“中的猫腻时,无一例外地第一时间的官方反应是“程序是合法的“!事后,虽若干案例是“提请取消提拔“了,但好象无伤当时表态方表态者的“勇敢应对“的不负责任。
尤有甚者,是在去年12月分,《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国家计划委副主任刘铁男时,遭到咄咄逼人的恫吓:隨即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发表声明指为“完全是污蔑造谣“、“我们正在报案、报警“。这就是利用公权力清算“谣言“了!其结果如何呢?公众自有明鉴:对刘铁男的举报属实,认事实为“造谣“者则在缺乏透明度中得到不应有的“保护“,也使“诈谣“者得不到应有的教育。
在此,试作浅析:“诈弹“与“诈谣“,一个是以个体诈骗挑衅社会安宁;一个是以滥用公权力挑战官方公信力,摧残的是党和政府的信誉,破坏的是依法行政的基本程序和秩序!后者的恶劣影响,应当完全不亚于前者!而“一手轻、一手重“的畸形倾斜对待,难免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软纵容很不可取。
社会期待,以处理“诈弹“的同等力度处理“诈谣“,以端正官风,引导民风,民之所愿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