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旧站数据
关于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6-26】 【来源:】 【阅读:次】
九三学社城厢区支社委员会主委、华林工业园区副主任曾志聪反映:2013年,全国都在致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获得突破。第一批“幸福家园”市级试点村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涧口村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建28栋194户住宅,并完成了全市首批34户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的发放,实现了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两权合一”。这些为今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很好的建设模式。 然而,参照涧口村模式试点工作的成功,在继续推进第二批市级“幸福家园”试点村的工作过程中,如华亭镇濑溪-云峰-湖头试点片,部分村民因缺乏资金,顾虑旧房拆除后,无力购买“幸福家园”建设模式中的新建房屋,而对政府拆除旧房的动员工作百般抵触,极大影响了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针对这部分农民的困境和顾虑,建议:由政府提供资信担保,协调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允许村民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可以具备抵押贷款的资质,让农民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按揭贷款”的待遇,不再因资金不足的顾虑而对城乡一体化工作强烈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