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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农村剩余闲置安置房,加快盘活国有资产
【发布日期:2014-06-26】 【来源:】 【阅读:次】
九三学社莆田市委员会副主委、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蔡国萍反映: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和一大批项目落地,征地拆迁范围不断扩大。一方面在征迁安置中,安置房建设面积往往多于需要安置的面积,导致安置房剩余数量多;这些剩余安置房一般地处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偏僻处、房源不佳、证件不全,项目业主又未能及时将剩余安置房移交给当地政府,难以上市交易盘活,导致农村剩余安置房空置时间长。而另一方面,由于规划区域所限,未列入征迁范围的部分村民,却因住房拥挤或房屋成危房等问题长期不能得以解决,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群众意见很大。为了合理利用和盘活农村剩余安置房资源,特建议: 一、组织规划、土地、住建、财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摸清全市闲置安置房底数,对各种闲置情况进行分类,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农村剩余安置房处置与盘活。 二、成立剩余安置房处置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以协调上下级及各相关部门关系,研究解决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进农村剩余安置房的处置工作。 三、开展专项清理、办理和整顿,加快安置房两证(土地证、房产证)的集中办理力度和剩余安置房的移交工作,使剩余安置房能尽快并顺利进入交易市场,最大限度地利用和盘活农村剩余安置房资源,避免国有资产闲置与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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