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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市政府机关到仙游县城接送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6-26】 【来源:】 【阅读:次】

     市政协委员、市公共关系协会会长李俊华反映:开通接送车是市委市政府为方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上下班而实施的一件实事、好事。自实施以来,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广泛拥护。目前,接送车接送范围涵盖城厢、荔城、涵江、秀屿、北岸等,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延伸至仙游县,给仙游籍在市直机关上班的干部职工带来许多不便。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市直机关上班的仙游籍干部职工约 500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职工在莆田市区没有个人住房,每月不仅需要支付较大数额的房租,而且还要支付往返仙游的交通费。以一个副科级公务员为例,一个月工资约4000元,扣除住房公积金、医疗等后,一个月实领约3500元,如若再扣除在城里房租(目前,城里租一房一卫约700元,家庭式小套间约1200元)和往来交通费(每周按2次往返计算,每次40元,每月8次需320元;若自带小车,每次100元,每月8次需800元),每月真正可支配仅2000多元。也就是说,仅房租和交通费用两项,每人每月需增加支出1020元-1900元,每人每年需增加支出1.22万元-2.28万元。不仅大大增加了干部职工的经济负担,而且由于工作、家庭分两地,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

     开通市政府机关至仙游县城接送车意义重大:一是受益面广,受益干部职工将达三四百人(不包括在其它区工作的仙游籍干部),可极大提升仙游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条件成熟,投入成本较低。可依托现有公交公司,前期只需安排车辆1-2辆专门负责接送工作,鉴于莆永高速公路已经通车,市政府到仙游只需要40分钟,投入成本相对较低。三是结合此次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试点开展公车改革。仙游籍的市直单位的领导往返可搭乘市统一的接送车,既环保又亲民,还可大大节约“三公经费”开支。
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仙游籍干部职工的重大关切,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开设市政府机关至仙游县城接送车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立说立行项目,研究提出具体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

     方案一:一次性实施。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晚上各安排1-2辆车负责接送,起点、终点分别是市政府、仙游宾馆,时间为早上7:30、晚上15:30。

     方案二:分步实施。若一次性实施有困难,可分步实施,每周分两次接送,今后视情推广。建议安排1-2辆公交车,每周一上午7:30在仙游宾馆接送,星期三下午下班(17:30或18:00)在市政府机关接送。星期四上午7:30在仙游宾馆接送,星期五下午下班(17:30或18:00)在市政府机关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