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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政协机关2010—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1】 【来源:】 【阅读:次】
 
莆市协机关党委〔2014〕5号
 
关于做好市政协机关2010—2014年发展党员
工作自查检查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2010—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市政协机关2010年—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自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发[2014]33号、《细则》,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召开会议部署推动,举办《细则》培训班,加强指导和督查等情况。
       2、重点任务落实情况。(1)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情况,主要是落实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数据统计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检查等情况。(2)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情况,主要是严格党员政治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等情况。(3)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情况,主要是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提高各方面优秀人才、妇女、少数民族党员比例,使党员的年龄、性别、文化、行业等结构趋于合理等情况。(4)落实领导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情况,主要是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及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经费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1、10月下旬,由市政协机关党委对所辖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检查。
      2、11月上旬,市机关党工委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3、11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具体自查检查方案,切实做好自查检查工作。
      2、自查检查方式采取听、查、问、谈等方式进行。听:听取抽查单位2010~2014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汇报。查:查看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内容。问:对新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谈:召开座谈会。
      3、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检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高质量自查检查报告。
 
      附件:基层党支部检查自查内容、个人档案材料自查检查内容
 
 
莆田市政协机关党委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基层党支部检查自查内容、个人档案材料自查检查内容
   
       基层党支部检查自查内容
       1、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是否委派专人与其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2、入党申请人是否没有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就马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吸收28岁以下的团员入党是否经过团组织的推优。
       4、党支部是否按规定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能及时做好考察记录。
       5、要求入党的同志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列为发展对象。
       6、是否经过支委会(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
       7、在确定发展对象前,是否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要写明具体时间、地点、征求意见方式、参加人员姓名和具体意见,人数不能少于8人,要体现代表性),
       8、在确定发展对象前,是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5—7天。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要有调查结论。调查结论没有明确的,不得提交或暂不提交支部大会研究。
       9、是否有经过集中培训。培训成绩是否合格。集中培训一般为5到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考试成绩要合格。
       10、党支部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是否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是否对发展对象进行填写前的指导。
       11、党支部是否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
       12、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3、党支部是否每半年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
       14、党支部是否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党支部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是否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一般在一周以内)。
       15、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非党员充数现象。
       16、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
       17、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审批后,有否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18、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9、各级党组织是否按1:3或1: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0、提出入党申请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21、入党申请书一般由本人手写。
       22、非公企业人员申请入党,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并且出具其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关系表。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实行企业党组织和原籍地(或居住地)党组织双重考察制和双公示制。
       23、凡户口在村(居)、本人在村(居)担任职务的,不允许在别的支部入党。
       个人档案材料自查检查内容
       1、各项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本人档案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个人思想汇报》(至少每季度一次)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是否由本人亲笔填写。
       2、写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18周岁。
       3、培养教育期间有无确定2名中共正式党员作为联系培养人,培养人是否按照要求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
       4、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证书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入党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
员转正的党员大会。
       6、《入党志愿书》中是否均有签名或盖章。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8、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9、入党材料如有涂改,是否查明原因。
      10、入党材料是否归入《党员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