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新规:开考前不得在草稿纸上写公式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细则1日出台。与往年不同,今年我省首次规定开考前考生不得在草稿纸上写公式、单词等。 根据实施细则,开考前20分钟(语文科和外语科考前3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准考证号签旁,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考生不得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也不得在正式开考前提前动笔作答(包括不得在草稿纸上写公式、单词等)。 开考前15分钟,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好姓名、准考证号;开考前5分钟,考生核对试卷科目,清点试卷页码,检查试卷是否破损、污染,试题是否漏印或字迹不清等。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好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并检查答题卡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本人是否相符,条形码是否清楚,是否有破损,答题卡是否印刷歪斜、模糊不清、背面空白等,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刻提出,以便及时妥善处理。如果考生不按规定填写或经监考员督促仍不及时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将按违纪处理。
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选择题答案仍未填涂到答题卡上,考生要立即将选择题答案填涂到答题卡上,凡写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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