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首例醉驾案获刑
【发布日期:2011-07-1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7月11日上午,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案,经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当庭公开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是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全县首例“醉驾入刑”判决。 |
本报讯 7月11日上午,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危险驾驶案,经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当庭公开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这是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全县首例“醉驾入刑”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