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元调解衔接机制打造出“法律品牌”
【发布日期:2009-12-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等多元衔接机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法院为主导,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国土、工商等行政部门建立数十个调解衔接站点,通过选聘特邀调解员、聘任调解员,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等工作机制,广泛运用调解方式解决了大量社会纠纷、群体性事件,有效解决了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缺乏法律效力,重复调解导致效率不高等问题。2005年9月至2008年底,莆田各级党委、政府通过调解衔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474起,一批重大、敏感性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诉讼调解、协调和执行和解率大幅提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6.3%,执行和解及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78.4%,实现案结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