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制定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基准线为10.5%
【发布日期:2011-05-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福建省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全省制定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10.5%、合理区间9-12%、上线15%、下线0,并规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支付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