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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防治污染保障土壤环境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编者按】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95%食物源自土壤,其环境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乎到生态环境安全。系统性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安排,列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领域三大“战役”之一。我市土壤污染防治也已明确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作为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一项重要内容,印发了《莆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重点。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黄秀姐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市委会作《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保障我市土壤环境安全》的发言,就协同做好莆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黄秀姐委员代表九三学社市委会发言

与大气、水相比,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系统查找我市土壤污染问题特征及其成因还需要做大量工作。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部分点位仍出现重金属轻度超标现象,工业企业、农业生产等人类活动和自然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超标的主要原因。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黄秀姐认为,我市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基础相对薄弱、经验和技术不足、协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氛围尚未形成。一是环境质量和污染分布底数不清。系统性监测、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刚刚开始,环保、国土、农业等各部门的历史调查数据因涉密无法共享使用,管理者甚至连本系统内的监测数据都无法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分布的底数不清,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二是相关技术指南缺乏。指导地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南(规范),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至今尚未发布,影响了“土十条”中2017年度安排的任务难以推进落实,或编制的规划(方案)没有实质内容。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验薄弱。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环保领域刚刚启动的一项全新工作,地方基础资料缺乏,科技支撑力度不够,可借鉴的成功案例不多,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目前大多数是“被动”式应付上级工作部署。四是各相关部门协同防治的机制尚未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涉及职能部门多,受各方认识不一、土壤防治法规不完备、职责交叉不清等因素影响,在土壤防治方面协调难度大,有些部门分管、甚至是牵头负责的具体工作任务,不主动负起责任,或出现“出工不出力”现象,另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防治的工作机制、氛围尚未形成。

黄秀姐说,土壤环境质量管理、污染防治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应坚持营造氛围,夯实基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着力提升管理能力,牢固树立以风险管控为主线的土壤污染防治思路。就协同做好莆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她建议:

夯实工作基础。一要抓紧启动土壤详查摸底工作,适时开展污染农用地协同监测。我市已经在农用地布设了近600个土壤采样点,组织采样队伍正在有序采集样品,做好样品流转、制备、测试和质量控制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议在省级统一安排下,尽早做好工作准备,开展对我市的化工、电镀、制革、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治理、生活垃圾处置)等40多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含关闭搬迁后的遗留地)及其周边土地进行布点调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应用到土壤环境管理及其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中,在农用地详查结果出来之后,通过筛选,针对轻度污染以上的农用地加密布点、协同监测不同生产季节的农产品质量,并将其结果作为指导污染地块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替代种植或退耕还林的依据,以利于保障农产品安全和土壤环境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

二要启用土壤污染地块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共享协同监管。建立并不断更新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疑似污染地块(关闭搬迁等地块)名单,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全国的土壤污染地块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或经调查评估后确认的污染地块及时登记、更新到该系统,实现与环保、国土、农业、住建、城乡规划等部门的资源信息共享。

强化部门协作。一要落实各方责任。各部门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督促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企业是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活动时,事先要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重点行业企业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原业主应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纳入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二要拓宽信息共享的参与面。依托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和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各部门现有土壤监测数据,强化监测数据采集,实现省—市—县()三级土壤环境数据共享、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参与的土壤风险协同监管体系,以全国污染地块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实现环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上的沟通和联系,在土地出让、租赁、挂拍卖、规划设计等环节互通地块信息。

营造共管氛围。一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国土、农业、经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工作。督促土壤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拆解活动防范措施,采取地面防渗、围挡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三是加强农药化肥平台线上巡查,适时掌握农药、兽药产品特别是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向动态,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先进工艺技术、生态养殖模式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二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扩大我市土壤环境方面的科研投入,优化整合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工作,重点开展耕地(园地)土壤污染与主要农产品质量效应关系、农艺调控技术与推广、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等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借鉴省内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成果,开展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修复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