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已变动
【发布日期:2012-03-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近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并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第1712号)(以下简称“新名录”)。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农业部199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992)农(检疫)字第12号)同时废止。 |
近日,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并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第1712号)(以下简称“新名录”)。该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农业部199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992)农(检疫)字第1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