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07-29】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省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本报讯 记者获悉,我省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明确在2009年3月1日至l2月31日期间,持我省户口的农民在福建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购买摩托车的将享受财政补贴。 |
省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 本报讯 记者获悉,我省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明确在2009年3月1日至l2月31日期间,持我省户口的农民在福建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购买摩托车的将享受财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