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小偷上门”之祸 筑牢财产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6-03-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村民防盗意识较为薄弱,外出劳作、买菜或串门时,往往只将房门简单掩上,未予落锁。这一习惯性的疏忽,无形中为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肖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5年3月,肖某驾驶电动车至仙游县某乡镇,发现一村民家中房门未锁,仅用铁丝从外部拴住。肖某遂上前查看,在确认屋内无人后,趁四周无人之机,解开铁丝进入室内。其在卧室翻找后,窃得现金人民币1600元,随后逃离现场。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肖某系惯犯,此前已多次因盗窃被判刑,遂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房门是守护家庭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图一时便利而疏于防范,往往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养成出入随手锁门的良好习惯,看似小事一桩,实则是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关键之举。希望广大群众以此为鉴,提高防盗意识,筑牢家庭安全防线。(郑昇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