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全省首套船舶生活污水智能接收装置在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11号泊位顺利完成安装。6月9日,在海事执法人员全程监管下,完成首艘靠港船舶生活污水试接收作业,标志着莆田辖区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转运迈向“智能化、便利化”新阶段,也为全省港口落实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打造了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作为石门澳作业区核心泊位之一,石门澳11号泊位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岸线总长306米,设计年货物通过能力达466万吨,是区域物资中转、临港产业发展的重要枢纽泊位。结合码头后方暂无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污水纳管条件的实际情况,项目贯彻落实省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相关要求,量身打造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置方案,补齐港口环保设施短板,破解船舶污水难接收、难上岸、难处置等痛点问题。
本次投运的整套设施由船舶生活污水智能接收装置与12立方米304L不锈钢储罐组成,充分适配海边高盐、高腐蚀的特殊作业环境,硬件性能稳定耐用,储罐存储空间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容。其中,船舶生活污水智能接收装置深度融合物联网、远程流量监控、智能计量等前沿技术,集成自吸排污、遥控盘管、扫码管控、压力保护等多项功能,操作便捷。
整套系统具备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工作人员仅需通过微信扫码、填报船舶信息,即可启动污水接收作业,设备运行状态、污水接收量等数据实时同步上传至网络平台。管理人员可在平台内按需筛选、查询、导出各类排污数据,建立电子台账,实现船舶污水“接收-存储-转运-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存储在不锈钢储罐内的污水,将由第三方转运企业定期清运处置,形成规范有序的处置流程。
据悉,2025年以来,莆田海事局会同港口、生态、住建等部门,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纵深推进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全力推动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港口服务体系。此次智能接收设施的落地运行,既是石门澳港口推进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全省船舶水污染物综合治理工作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莆田海事部门将持续以生态环保为底色,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进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一体化设施网络,深化智能化监管应用,持续提升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在守护海域生态环境的同时,助力莆田港朝着“亿吨大港”目标稳步迈进,推动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徐端阳 胡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