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涉嫌包庇罪一案判决生效,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2024年12月底,李某饮酒后,驾驶好友孙某卖给他的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与两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后逃逸。事后,李某请求被告人孙某在警察上门调查时,谎称摩托车早以丢失,以逃避刑事责任,孙某答应。被害人报警后,民警迅速立案侦查,被告人孙某作为摩托车登记车主被要求配合调查,孙某则称摩托车早在一年前就已丢失,并不知道是什么人肇事逃逸。 2025年中旬,李某被捕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并坦诚了请求被告人孙某包庇的事实,公安机关将孙某抓捕归案。经调查,被告人孙某明知李某犯罪,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示,包庇犯罪亦是犯罪,不要为了情义而断送自己的前程,劝阻犯罪嫌疑人尽早投案自首才是正道。(许自杰 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