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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躲不掉 醉驾终获刑
【发布日期:2025-11-21】 【来源:本站】

本报讯 酒后驾车本已违法,肇事后逃逸更是错上加错。近日,李某甲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五日。

据了解,今年6月某日2350分许,李某甲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行驶途中与路边停放的另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甲非但没有停车查看情况,反而选择驾车逃离现场。直至次日032分许,公安机关在李某甲家将其抓获。经专业鉴定,李某甲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0.8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李某甲对该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更值得注意的是,李某甲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选择逃逸,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从重处理且一般不适用缓刑。检察院据此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非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底线。醉酒驾车本身就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肇事后逃逸更是会加剧违法后果,不仅无法逃避责任,还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留在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如有)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主动承担应尽责任,切勿因侥幸心理选择逃逸,否则只会得不偿失。(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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